12月湖北CPI同比上涨2.2% 食品价格小幅回落是主因
时间:2017-01-11 10:12:14
来源: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
1月10日,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发布12月湖北CPI指数,12月湖北居民消费价格(CPI)环比与上月持平,同比上涨2.2%,全年累计上涨2.2%。食品价格小幅回落是全省CPI环比持平的主要原因。
从同比看,八大类商品“七涨一降”。12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.2%,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4.1%,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3.2%,食品烟酒价格上涨3.0%,医疗保健价格上涨2.9%,居住价格上涨2.4%,衣着价格上涨1.1%,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.6%;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.2%。
从环比看,八大类商品“五涨三降”。12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与上月持平,其中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0.5%,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.3%,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.2%,居住及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均上涨0.1%;食品烟酒和衣着价格均下降0.2%,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下降0.1%。
从全年看,八大类商品“七涨一降”。2016年,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2.2%,其中食品烟酒上涨4.0%,影响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.21个百分点,占全部涨价因素的55.8%;居住、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均上涨2.8%,衣着价格上涨2.3%,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2.2%,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.9%,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.4%;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2.8%。
从原因看,食品价格小幅回落是影响全省CPI环比持平的主要原因。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0.2%,降幅较上月收窄0.2个百分点。猪肉、水产品、鲜瓜果价格继续下降,影响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.37个百分点。猪肉市场供应量充足,价格连续三个月下降,本月下跌1.5%,但降幅明显缩小,呈止跌回稳趋势;淡水鱼价格环比下跌1.8%;鲜瓜果环比下降1.3%。本月气温略有回升,鲜菜价格微降0.5%。
从区域看,湖北价格同比涨幅居全国第12位。12月份,湖北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.1个百分点,在全国31个省(市、区)中居第12位。涨幅居前列的省市分别是海南(3.8%)、上海(3.3%)、西藏(3.0%)、天津(2.8%)、山东(2.6%)、四川(2.5%)、宁夏(2.5%)、广东(2.4%)、江西(2.3%)、湖南(2.3%)、新疆(2.3%)。在中部六省中居第3位,比江西、湖南低0.1个百分点,分别比河南、安徽和山西分别高出0.2、0.4和1.0个百分点。(刘卫 阳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