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门助力商贸服务业促消费保增长 喜发政策“礼包”
时间:2022-11-29 15:35:53
近日,荆门市商务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经信局、市国资委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《关于支持荆门市中心城区商贸流通企业恢复发展政策措施》,对荆门市中心城区商贸流通企业房屋租赁费用进行减免补贴,并对在荆门市购买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发放汽车消费大礼包。
减免、补贴房屋租赁费用
一、补贴范围
荆门中心城区主城区6个街道(龙泉、泉口、掇刀石、白庙、兴隆、双喜)所辖范围内、2022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服务业有关市场主体。
二、补贴方式及标准
(一)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(包括国有全资、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)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,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,免收2022年10月份租金,已缴纳的按免收租金金额在后续租金缴纳时抵扣。
(二)对生活性服务业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承租非国有房屋的,按照限上(规上)企业(含大个体户)2000元、限下(规下)企业800元、个体工商户4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。
三、实施流程
(一)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(包括国有全资、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)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,按照以往减免流程由市财政局、市政府国资委依职能分别组织进行减免。
(二)对生活性服务业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承租非国有房屋的,按照资料申报、资料审核、资金拨付的流程实施,所需资金按市区现行财政体制分担。
1.资料申报。2022年12月31日前,实际承租户向经营场所所在社区提供营业执照、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收款账户信息等资料。
2.资料审核。社区收到经营户申报资料后,进行初审并报所属街道审核汇总,经属地商务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审定后,报区政府批准。
3.资金拨付。区政府根据审核情况,核定补贴资金总额,并向市商务局提交市级承担部分资金报告,市商务局收集汇总后统一报市政府审批。市财政局将市级补贴资金拨付区财政局,由各区政府组织社区进行发放,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。
发放汽车消费“大礼包”
一、实施期限和发放对象
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,在荆门市购买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。
二、发放方式及标准
(一)购买单车价格(不含增值税)不超过30万元的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,发放3000元燃油消费卡。
(二)购买单车价格(不含增值税)不超过3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,发放3000元定点商业场所消费卡。
三、工作流程
(一)消费卡承接单位。为方便消费者领取和使用,燃油消费卡由中石化荆门石油分公司、中石油荆门销售分公司负责制发和承接;商业场所消费卡由荆门东方百货、金城大厦负责制发和承接。
(二)消费卡申领。新购买符合补贴条件乘用车的消费者,提供个人身份证、机动车销售发票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车辆购置税缴纳发票及新车在我市上牌证明,自主向消费卡承接单位申领。
(三)资金核拨。2023年2月28日前,由消费卡承接单位向所在地商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,区政府核定补贴资金总额,并向市商务局提交市级承担部分资金报告,市商务局收集汇总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,市财政局将市级补贴资金拨付区财政局,由区财政局拨付到企业。
中石化购车送加油卡加油站基本信息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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