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药监局推进便民服务全面发放电子证照
时间:2022-11-30 10:27:45
2022年11月1日起,国家药监局本级签发的涉企证照全面发放电子证照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》有关要求,国家药监局坚持制度引领、强化标准先行,有力有序推进电子证照实施工作。自2020年10月试点发放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以来,国家药监局已陆续发放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注册证等全部25种涉企电子证照。
国家药监局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支持在政务办事中线上线下的应用,可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、跨地区调取、验证等共享互用,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。电子证照制发后的送达、通知、获取等服务均已通过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提供。
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,让涉企服务更方便、更快捷、更高效,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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